发布时间:2018-07-09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广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广东省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广东省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近日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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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指引》印发的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其中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省村容村貌现状与广大村民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通过整治提升,营造良好的生态美丽宜居环境,进一步补齐我省城乡发展严重不平衡的短板。同时通过整治来加大保护和弘扬乡村传统文化,保存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为岭南传统文化的延续,留住美丽乡愁提供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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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指引》包含的主要内容
一是农房风貌整治提升。对加强危旧农房及构筑物整改、规范农房建设及立面整治、营造农房特色风貌等提出具体整治要求和指引。
二是农村道路硬底化及提升。对农村道路格局保护、道路硬底化、道路设施优化、特色村道建设等提出具体整治要求和指引。
三是农村水体及绿化整治提升。对整治提升水体环境和农村绿化美化建设提出具体整治要求和指引。
四是农村公用设施整治提升。对公共卫生整治、生活污水处理、优化集中供水、电力电视通信线整治、照明系统完善与提升等提出具体整治要求和指引。
五是农村大地景观美化提升。对保护山林农田、提升山林农田景观和改善交通沿线景观等提出具体整治要求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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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指引》使用的要点
分为工作导则和技术指南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工作导则,以文字形式明确广东省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工作的要求和内容,主要面向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工作的各级职能部门。
第二部分为技术指南,以图片形式提出整治提升的多种可选的技术处理方法,主要面向从事整治提升工作的一线人员和村“两委”,包括规划、设计、施工、维保单位,以及积极参与其中的集体、企业和村民。
在使用《工作指引》过程中,应根据村庄规划等相关内容,因地制宜,不违规大拆大建。同时要加强对有价值传统建筑、古村落、古驿道的保护力度,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符合自身特点的工作措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环境整治这个事,不管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都要搞,但标准可以有高有低。要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广浙江好的经验做法,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这正是我们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应遵循的指导思想。
本文来源|广东村镇建设